退役军人税收优惠政策最新,自主创业可享受哪些税收减免
退役军人投身自主创业可享受多项税收优惠政策,这些政策旨在降低创业成本、激励创新发展。以下是2024年最新适用的税收减免细则,供退役军人及创业企业参考:
一、增值税减免政策
1. 小规模纳税人优惠
退役军人创办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,月销售额≤10万元(季度≤30万元)可免征增值税(2024年延续政策)。超过起征点部分按1%征收率缴纳(2024年暂继续执行1%优惠税率)。
2. 特定行业免税
从事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服务的教育培训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,3年内按实际招用退役士兵人数,每人每年9000元标准定额抵减增值税。
二、企业所得税优惠
1. 初创企业"三免两减半"
退役军人创办的从事国家鼓励类产业(如科技服务、环保等)的企业,自获利年度起,前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,第4-5年减半征收(需满足年收入≤300万元的小微企业条件)。
2. 加计扣除叠加优惠
退役军人的创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,除享受75%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外,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提高至100%扣除比例。
三、个人所得税减免
1.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
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,3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,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的增值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等(2024年标准)。
2. 军转干部创业
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,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,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(需提供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明)。
四、其他税费优惠
1. 附加税费减免
享受增值税减免的,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。
2. 残保金优惠
创业初期(成立未满3年、在职职工≤30人)可暂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。
注意事项
1. 资质认定
需提供《退出现役证》或《军官转业证》原件备查,部分地区要求完成退役军人创业备案。
2. 政策叠加
不同优惠政策存在互斥情况,建议通过电子税务局"退役军人税收优惠套餐"进行智能匹配。
3. 动态调整
部分地区(如粤港澳大湾区)对退役军人创业有额外补贴,建议咨询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获取最新清单。
退役军人创业时可向税务机关申请"绿色通道"服务,享受专人辅导的税费优惠办理服务。政策执行中遇到问题,可通过12366退役军人服务专线咨询。